主角是費馳,梁宇赫,FAMOUS的小說叫《To Be FAMOUS》,它的作者是shallow7寫的一本現代娛樂圈、HE、青春校園小說,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,文筆極佳,實力推薦。小說精彩段落試讀:長佩完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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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案
費馳是個天才吉他手,也是個追名逐利的混蛋,還是個狂妄自大的直男癌。
他帶著幾個自己瞧不上的傻X隊友勇闖樂壇,要讓FAMOUS樂隊一路成名。
林森就是他的傻X隊友之一,一個嗓音炸裂卻性格溫吞的死Gay(費馳原話),一個不愛搖滾的搖滾樂隊主唱。
費馳是樂隊獨 裁者,主唱林森是他的重點P/U/A物件。
林森脾氣怎麼這麼好?林森今天離隊了嗎?!
這是一支走商業化路線的年輕樂隊,所有角色純屬虛構,沒有原型,請勿對號入座。
樂隊 搖滾 全員事業批 直掰彎 HE
novel
更新番外完結:82-83━━瀟瀟;